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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  
行政职能  
 
行政职能  
     1、贯彻执行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落实北京市民防局和区政府下达的计划、任务。
   2、拟订本区人民防空袭预案和各项保障方案;指导门头沟区防空重要经济目标制订防空防护和抢险抢修预案,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3、负责区域内人防工程改造、使用、拆除(报废)事项的审批和工程竣工后备案工作;监督检查已建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综合开发利用和安全。
   4、负责我区人防指挥场所和人民防空指挥自动化建设,建立健全人防应急指挥体系。
   5、负责制订人防警报通信建设规划及防空通信警报设施建设、安装、拆除、报废、迁移事项审批;负责全区人防通信警报网络的建设和已建通信警报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6、承担政府赋予的全民防空防灾与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7、负责人民战时疏散基地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
   8、承担区政府赋予的突发公共事件备份应急指挥平台管理与保障任务。
   9、承办市民防局和区政府、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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